其他有价值的反映是:
8月7日早晨,有人看见一个高个子的男人,大约有175米—178米之间,黑红脸,把一辆黑色油箱的摩托车停在一营营部附近,摩托车后边绑着一个尿素袋子,有60公分长,不知道里边包的什么。此人穿黑衣服。
这曾引起我们对黑色油箱摩托车的注意和排查,从侦破后的情形看,这是与本案无关的另外的一个人。
8月16日,147团场第一中学临时工李华,在打扫教学大楼后边的垃圾池时,捡到一个绿色塑料本。她打开看了看,发现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证,上边贴有姜玉斌的照片,后页上印着体黑字:“丢失要及时报告。”李华认为这是个重要证件,当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证交到147团派出所。
应该说,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。
指挥部得到报告,立刻派人对姜玉斌的妻子牛晓红进行调查。
牛晓红说,姜玉斌没有把值勤证带回家来的习惯,近两周牛晓红几次为姜玉斌洗衣服,掏过他的口袋,只见过他的身份证和工作证,没见过他的值勤证。
牛晓红还提供,姜玉斌上班或回家,并不经过一中门口,他不可能把值勤证丢在那个地方,他的值勤证更不会出现在教学楼后边的垃圾箱里。
这显然存在着很大的疑点:值勤证是姜玉斌上班时佩带的,而姜玉斌又是在值班时被杀,它怎么会跑回147团,出现在他并不经过的一中校园里?从时间上看,它又是在姜玉斌被害后出现的,它的出现,会不会与凶手有关?
如果跳到外边来分析,如果我们把这个案件提供的所有线索冷静地持过一遍,不难发现,其中几条重要脉络都砸在“147团场”这个“点”上:
第一,姜玉斌全家都住在147团,平时与147团的人有着密切联系;
第二,现场目击者称,摩托车开往石河子方向,147团场恰好在149团与石河子之间;
第三,死者的值勤证,突然在147团出现,而所有的查访材料,都不能证明它是死者生前所为。
这几方面的情况汇在一起,应该加深我们对147团的印象。但在当时,147团并没被列入侦查重点。这是因为,第一,两个作案现场均不在147团;第二,147团出的情况并不多;第三,姜玉斌的值勤证是8月16日才被发现的,我们对这一线索的查证和认识还需要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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